應該很多人曾好奇過,到底律師整天都在做什麼呢?到底律師的工作是什麼呢?
今年暑假,透過民間司改會轉介,事務所來了兩位由公民老師梁少鳳老師帶領的小綠綠,來當孟秀律師一日小跟班,進行「律師一日見習」計畫,讓有興趣在未來修讀法律系或有志向從事律師工作的學生,藉由參與律師一日職場生活體驗,有機會一探這份職業在實務上的點點滴滴。
孟秀律師除了與同學談談司法現況以及執業心得,也安排事務所許多律師跟同學對談,更帶同學去旁聽開庭。希望同學如果要走法律這條路, 眼界一定不要被侷限,也要常保初心及熱忱!
而今日,我們收到北一女同學的回饋,讓孟秀律師直呼:「梁老師及同學都好用心,這真是很有溫度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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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女 同學這樣說...
『 這次的體驗,開頭就讓我跌破眼鏡,律師事務所普遍給人的印象都是四面純白的牆壁加上中間方方正正的一張桌子就差不多了。這不是ㄟ,前台的設計給人一種輕鬆感,就連前台的大哥都很幽默風趣。向左轉後,我以為我今天是來咖啡廳與律師交流的!
帶我們體驗的是陳孟秀律師,在許多社會議題或新聞都可以看到她的蹤影,例如司改會、服貿、同婚、小燈泡案等等。在今天下午的案子,其中一個問題就是蓋不蓋印的問題,是民間約定俗成的一種落款,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律師說法律若沒有規定,案件就看法官怎樣認定。所以法律中的每一字都是一字千金!所有的名詞定義都要很清楚(e.g.補償&賠償)。
中午過後我們在律所和其他律師們討論許多議題也交流了彼此的意見,氣氛輕鬆愉快。
其中談到關於法官的態度,他們說法官的壓力是數字無法量化的,不是說這個月只結了幾個案子就表示他不認真工作,如果身上背負著結案壓力就會導致判案品質或態度不佳,很多的冤案就是這樣導致。冤案是由許多原因組成的:證據調查不力、社會輿論造成刑警破案壓力大(「我國法官審判上的獨立性長期受到媒體及輿論侵擾,這種狀況在重大案件時特別明顯」)一直到後面審判階段,面對有疑慮的案件,法官多半沒有勇氣推翻前審的判決,只能像皮球般往下一階段踢去。單憑一人一己之力是不會造就冤案的,必須是整條鏈子上的上下游,都不約而同地的疏怠了,漫不經心了,無關緊要了。其中,徐自強案便是:損友的指控將子彈上了膛,但給他扣下扳機的,是千瘡百孔的司法系統。
陳孟秀律師是小燈泡案告訴代理人之一,此案是她很深刻、體悟很深的案件。
她說:為了社會大眾的期待及媒體輿論,這種重大案件的審判過程會走得很快(速審),然而,每件案子背後的原因和故事(不論是被害人或加害人),卻是因為速審而無法探討。倘若站在功利的角度看,不論是鄭捷案還是小燈泡案等都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犯罪心理與預防等)。
陳律師也分享她一位朋友的故事:朋友與另一位醫師是一對同性伴侶,她們各自生了一個孩子,過得很幸福。儘管如此,她們還是希望有法律的保障,倘若其中一位孩子出事,就需要兩位母親都能行使親權;或是另一半需要親屬的時候,自己可以有權做緊急處置。律師說:法律常常不是為了"大部分人"所制定的,有些立法是為了”保護少數人”而訂定的(e.g.兒少法或原住民基本法等),那麼為什麼同性婚姻不能被認可呢??
今天交流的目的,無非就是想要多認識法律界,讓自己未來做選擇的時候少一些徬徨,我們問了事務所裡形形色色的律師,走法律的經驗談:
第一:熱忱。對法律不失熱忱,對案子才會負起責任、用心對待,也才能在這條路上走的久遠。
第二:經驗。充實自己的人生,看案件才不會侷限於狹隘的眼界,擁有更廣的視野。
第三:地域限制。這是我從未想過問題。法律屬因地制宜的,因此,國有國法,我們無法深知各國法律,工作地區便有了限制,這並不是你多學幾種語言便能解決的事。
今天非常感謝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的每一位律師。法律主持正義,是國家的一把尺。然而,這把尺並不是永遠都是正的,會因為時間的變化、媒體的影響、政治力量的介入或人民思想的轉變等,而有所偏差或不合宜。正因為如此,懂法學法律的人變得更加重要,相信走上法律這條路的人──不論是刑警、司法官亦或是律師──最初的原因,都是心中有一種「正義」,渴望去扳正,想要去守護,只要他們不忘初衷,那麼這把尺就不會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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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梁少鳳公民老師
謝謝司改會活動統籌帥氣仁郡 Josh Hsieh
#一日見習 #律師一日跟班
#也歡迎其他學校有興趣的同學來
#陳孟秀律師 #梁少鳳老師
#民間司改會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小綠綠